2005年9月26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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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名学生食物中毒的背后
刘云伶

  自9月4日至18日,山西连续发生7起中小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,殃及约600名学生。
  学生谈“吃”色变
  连日来,山西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的频率之高、人数之多,使各界心惊。
  9月4日,新学期第三天,在原平市太平街学校,81名住校生出现呕吐、恶心症状,有的孩子还伴有腹痛。
  此后,学生食物中毒事件接踵而至:5日,屯留县渔泽镇寄宿制学校,290余名;10日,运城市金堂二小,16名;11日,忻州市米洋温泉国际学校,35名;13日,原平市创实小学,73名;16日,永和县二中,39名;18日,武乡县石北乡中学和伟德希望小学,60名。
  在连续发生3起食物中毒事件的忻州市,很多学生谈“吃”色变。
  目睹这些中毒事件首发地——原平市太平街学校的食堂后,记者发现,食堂与厕所是一街之隔的“邻居”。苍蝇四处乱飞,食堂门口也是臭气熏天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,该食堂被勒令改造,一位正干活的太平街村村民悄悄指着灶台上的小桶油说:“他们就是用这东西给娃娃们炒菜!不病才怪呢!”记者揭开小桶,乌黑、浑浊的食用油映入眼帘,两只多脚潮湿虫的尸体漂在上面。把铁皮桶倾斜后,桶底积着一层糊状沉淀物。
  记者在山西省教育厅了解到,这些学校学生中毒原因多数已查明,为食物不洁或变质引起的细菌性痢疾。
  小食堂大“玄机”
  无独有偶,7所发生集体食物中毒的学校,均位于城乡接合部或纯粹的乡村。原因则在于,食堂的高额利润和混乱的管理体制,使学生成为牺牲品。
  一校之长,却管不了食堂,这是很多乡、村中小学的“通病”。原平市太平街学校是一所村办学校,学校食堂由一姓赵的村民承包经营。
  忻州市米洋国际学校是民办公助性质,公派的校长只负责教学管理,无权过问后勤。
  堂堂校长为何管不了小小食堂?当地教育部门有关人士指出,“利益分配”使然。
  原平市一所学校负责后勤的一位教工透露,一般学校食堂利润率在30%以上,而基础设施投资少、做饭时偷工减料、买假售假的违规食堂更“事半功倍”,纯利润高达50%。
  正因此,在很多地方,乡政府或村委常指派当地学校食堂承包商垄断经营,为质量低劣、卫生不过关的食品创造了畅通的销售渠道,水、面、菜等原料无论质量如何,价钱能省则省,也埋下了卫生安全隐患。个别学校甚至打着“封闭式管理”的招牌,阻止学生们在校外消费,以尽最大可能赚取学生们的钱。
  
  责任追究“纸上谈兵”
  食物中毒事件关乎人命,却为何如此高发?记者调查发现,尽管山西省教育部门严令迭发,各地市教育局长还签了责任状,却因有监无管或监管俱无,虽每年都发生数起学生食物中毒事件,却无一名有关责任人因此受过任何惩处。
  山西省教育厅多次出台学校食品安全有关规定,要求经常性进行专项检查。但原平某校一位具体负责食堂的领导说:“上边的检查总是提前通知,哪个学校会过不了关?这样的检查也就是走走过场。”
  在现行的学校卫生工作管理中,食品安全的责任追究也是“雷声大、雨点小”。山西省教育系统就追究责任作出的规定是:对落实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措施不力,导致学校传染病流行及食物中毒事件发生,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,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。
  这里,追究“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”的责任,还是追究“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”的责任?语焉不详。只讲“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”,却缺乏对相关责任人的具体处罚规定。
  此次山西连续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,与其说再次敲响了校园食品安全的警钟,不如说是对各级政府的警示。面对逐渐庞大的住校生群体,尽快出台具体的食品中毒事件惩处制度和措施,已势在必行。(刘云伶)